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比例相对上升,按国际通行惯例,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或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超过了10%和7%,即可看作是人口达到了老龄化。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实施,我市于1995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五年。截至2008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18.65万人,占总人口的14.8%。其中农村老年人14.4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78 %。从老年人的分布来看,我市22.4%的老年人口居住在城镇,而77.6%的老年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预计到2020年,我市老年人口将达到29万人,占总人口的22%,其中农村老年人口将达到21.8万人。
农民的老有所养是广大农民群众梦寐以求的愿望,也是各级政府十分关心的重要问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马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规划建设农村老年公寓,逐步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确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5%以上。”如何通过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来破解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使广大农村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基本情况
同全国一样,我市也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进入人口老龄化的。老年人占比高,城乡社会养老保障总体水平较低, 城乡差距大,家庭养老仍是农村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但是,随着生产的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以及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家庭养老的主导地位受到冲击。一是农村流动人口越来越多,年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越来越小,承担养老责任的子女离家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导致农村老年人身边的子女数量减少而弱化了家庭养老,动摇了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基础。二是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农村近半数的家庭只能生一个孩子,一个简单的“八、四、二、一”家庭结构就足以证明农村老年人的家庭抚养系数之高。一个独生子女成年后要负担4-8位老人的养老,这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时间和精力上都是难以承受的。三是传统的敬老养老道德受到冲击。部分年轻人养老意识淡化,不尽赡养义务。调查表明,农村中部分老人在年老时仅得温饱,有的被子女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甚至被虐待、打骂、遗弃。这种状况呈现的根源就是农村老年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这部分老年人的晚年根本谈不上幸福。未富先老不仅影响着老年人的生活水平,而且也制约着统筹城乡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但是一个有利条件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把老龄工作纳入了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大格局之中,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关于建立十大民生保障体系的决定》、《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惠民惠老政策,社会养老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在全省率先实施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农合保障制度。城乡文体活动设施进一步完善,各级加大了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先后投资一亿多元,完成了乡镇敬老院新建扩建工程,大大改善了农村老年人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在政策的推动下村建老年公寓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可喜局面。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底有65个村居自筹资金9000万元新建起了20多万平方米的老年公寓,初步找到了一条解决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医的新路子;老龄宣传工作得到加强,真心敬老、热心助老、一心为老的社会氛围正加快形成。
二、存在问题
当前,农村老龄事业发展缓慢,社会保障比较薄弱。现行的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社会管理体制尚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老龄事业投入不足,社会养老服务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老年人需求。不少农村老年人生活比较困难。
一是认识问题亟待解决。当前老龄问题比较隐性化,不像公共交通、教育、卫生等领域的问题急切,对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影响认识不足。
二是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医面临较大压力。农村的“无保”和低保面毕竟有限,主要还是靠家庭养老。老年人失去劳动能力以后,却要靠子女赡养,生活处于最底层。从住房看,老年人的住房情况不容乐观,与年轻人发差较大。农村“空巢”家庭的出现,更使老年人生活雪上加霜。“空巢”老人在经济上、精神上都承受着沉重负担。目前,农村新农合、城乡一体化医疗资源共享等都给农村老年人带来了福音,大大改善了他们的医疗条件,但农村老年人的医疗费主要还是靠家庭负担。得了大病,子女不愿让住院,相互推诿扯皮,不愿承担医疗费以及老人得病后小病忍、大病拖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是侵犯老年人权益问题时有发生。各级加大了对老年人权益的维护力度,但不尽赡养义务,甚至虐待打骂,掠夺财物,干涉婚姻,侵犯合法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给老年人带来很大痛苦。
三、应对措施
(一)落实党政主导方针。要贯彻落实“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首要的是要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基层老龄组织建设。广大老年人生活在基层,老龄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只有建立健全基层老龄组织网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党和政府的各项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具体任务才能贯彻到基层,送到老年人身边。二是将老龄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考核范围,作为衡量业绩的内容之一,列入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老龄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真正形成浓厚的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老龄宣传力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是做好农村老龄工作的重要前提。一是建立队伍和阵地。各级老龄组织特别是基层老工委一定要组建通讯员队伍和宣传阵地,将老龄工作的经验、活动情况、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报道。二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开办“老龄之声”、开辟老龄化专栏、开通“老龄网站”、举办敬老有奖征文活动等。三是通过开展老年文体活动进行宣传。鼓励创作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戏曲、快板、舞蹈等文体形式,让活跃在农村文艺宣传战线上的文艺爱好者,特别是通过老年人自娱自乐的方式进行,更能反映和带动老年人文化生活品质的提高,收到非常好的宣传效果。
(三)大力推进村建老年公寓。规划建设农村老年公寓是农村广大老年人的迫切愿望。面对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迅速增加,特别是计划生育政策下的“8-4-2-1”家庭人口结构,为子女赡养老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活压力, “空巢老人”现象愈加明显,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正向社会养老模式转变。规划建设农村老年公寓已列入二OO九年政府工作报告,要真正应对人口老龄化、破解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居的有效途径是在政府引导下,由村实施规划建设老年公寓,他能有效调动社会力量解决养老单靠政府投入的问题。为此,规划建设农村老年公寓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是适应社会发展的民心工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规划建设农村老年公寓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坚持重点扶持与社会化、市场化推动相结合,全方位、多渠道加快推进规划建设步伐;坚持资源共享与老年人优先的原则。莱城区姚家岭村、高庄村等实施农村老年公寓的做法已经显现其生命力。
(四)积极实施农村高龄养老补贴制度。实行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补贴是解决农村老年人生活困难最现实、最直接、最便捷的方式。许多市地都对高龄老人实行了养老补贴,如济宁市对9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补贴。我市在实行范围上,可由村到乡镇、到县区、到市,渐次发展,逐层覆盖;在补贴对象上,由高龄到低龄,由补缺到普惠,逐步扩大。可先从90岁以上或95岁以上老年人开始。力争经过2—3年的努力,全市基本建立起政府与集体相结合的农村养老补贴制度。
(五)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从我市目前的情况看,一方面是养老服务设施严重缺乏,另一方面是养老服务设施主要靠政府投入,面对全市农村庞大的老年群体,单靠政府投入是办不到的,在农村老年公寓统筹规划的基础上,要尽快制定相关政策,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
老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核心工作是养老、医疗和社会服务三个方面。目前,较为迫切的是制定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规定,尽快建立起党政主导下的激励机制,如设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基金,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以奖代补”;政府对居家养老的特困老人购买服务等,最大限度的调动集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积极性。